订与定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
1. 法律性质 :
定金具有法律规定的担保性质,是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。
订金是当事人之间的约定,不具有法律规定的担保性质。
2. 功能 :
定金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,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
订金通常作为预付款或损失赔偿金,不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。
3. 法律后果 :
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。
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
订金在合同未履行时,可退还给支付方,或者用于赔偿损失。
4. 数额要求 :
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有明确限制,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%。
订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,法律一般不作限制。
5. 支付方式 :
定金通常一次性交付。
订金的支付方式更加灵活,可以一次性付完,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。
6. 合同关系 :
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,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,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。
订金合同通常视为主合同的一部分,未交付订金可能影响主合同的成立。
以上区别基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六条和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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